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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推进会

2026-04-03 16:21 来源: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安委会关于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风险预判管控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我市农村沼气工程设施安全隐患,规范闲置废弃沼气工程安全处置流程,坚决守住农业安全生产底线。4月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推进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郭岢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上,12个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就本区域内农村沼气基本情况、沼气设施产权归属、使用情况、存在问题隐患、安全处置情况等方面做了交流发言。市农业资源工作中心就2026年全市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重点任务、完成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户用沼气及沼气工程设施再次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池。要摸清设施的位置、类型、规模、建设年份、运行状态、管护主体、安全状况等详细信息。在排查基础上,严格按照“一池一档”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农村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这项工作要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二是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各县区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消除隐患、规范管理”的目标,实行属地管理,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和主体三方责任。要统筹好辖区内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明确沼气设施产权人(或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要通过签订安全告知书、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其履行好日常管理和配合处置的义务。对于因产权人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科学分类,精准实施。各县区要根据排查评估结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处置方案。对于经评估能够继续安全使用的,要指导产权人(或使用人)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对于存在隐患但具备改造价值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进行维修加固,限期消除隐患;对于达到报废年限、无改造价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长期闲置废弃的,必须坚决予以拆除或安全填埋封堵。

    沼气设施处置专业性、危险性都很强。各县区要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或组织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农村沼气安全处置技术规程》NY/T3897-2021进行操作。规范操作流程,牢牢守住“安全线”。

    12个县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农业环保工作负责人、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市农业资源工作中心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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