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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治市农业机械年度安全检验须知

2026-04-22 15:32 来源: 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一、年检法定依据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每年进行1次免费实地安全检验,该检验为国家强制性法定检验,由各地农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检验范围

1. 2026年1月1日前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026年1月1日后新注册车辆,除符合条件的出厂一年内新机外,其余均需参加初检,拖拉机运输机组全部需初检。

2. 同步对微耕机、卷帘机、铡草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开展免费实地检验。

三、检验时间

2026年集中检验时间为4月15日至9月15日,各县区自行确定具体安排,所有检验信息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系统录入汇总。

四、年检目的

1. 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检测制动、转向、灯光、防护装置等关键部件,对问题机具限期整改,杜绝农机带病作业,从源头防范农机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保障生产效能:督促农机保养维护,优化机械技术状态,同时核查环保标准,助力绿色安全生产;各地采取定点+上门服务模式,提供免费便民检验服务。

五、拒不年检的法律后果

1. 行政处罚:操作未年检或检验不合格农机,将被处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吊销操作证件。

2. 事故责任追责:因未年检隐患引发事故,农机驾驶人及机具所有人需承担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

3. 保险拒赔:未按规定年检属于保险免责情形,事故商业险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损失自行承担。

4. 刑事追责:未年检农机引发重大伤亡事故,驾驶人承担主要/全部责任的,将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农机所有人主动按时参加年检,守法合规使用农机,筑牢农业生产安全防线。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303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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