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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动态(15)我市举办新农村建设培训班

2006-09-04 08:56

新农村建设动态
(15)
(总第15期)
2006年8月18日

政府主导 规划先行
农民主体 产业支撑
我市举办新农村建设培训班

    8月14日,我市新农村建设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行开学典礼,此次新农村建设培训班为期5天,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城建分管规划工作的副局长及其村镇建设规划设计人员、全市132个乡(镇)的分管副乡(镇)长和村镇建设助理员共360余人。聘请了省规划院总工付泽秋、太原市规划院总规划师高晓旭、芝效林专家和市农业局、市建设局的有关领导为学员授课。
    市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副组长、市委农工办主任、市农业局长段爱民主持开学典礼大会,市委副书记王进卯作了题为《科学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蓝图,全面推进“三个长治”战略目标的实现》的动员讲话。
  市委副书记王进卯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全市新农村建设培训班是继4月19日全市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8月7日在长治县召开的推进现场会之后的第三次推进举措,也是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刻举办的一次由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关键人员参加的一次关键性的培训。当前新农村建设在全市蓬勃开展,开局良好,势头不错。但在认识到位,精力集中,抓准切入点上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抓住并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尽快在规划上取得实效。规划是一笔财富,是一条发展思路,规划就是生产力;规划是一张蓝图,是一个美好前景,规划产生凝聚力;规划是一个平台,是一个追求目标,规划助推辐射力。他要求,参加培训的同志面对新农村建设规划先行的重要任务,必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按照培训的各方面要求,珍惜机会,担负责任,带着感情,提升素质,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市委副书记王进卯强调,要按照农业部要求,在整个编制规划过程中始终把握六个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原则,坚持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的原则,坚持把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作为着力点的原则,坚持把维护、发展、实现好农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的原则,坚持把面向实际,突出特色作为基本要求的原则,坚持把尊重民意作为行为准则的原则。达到八项基本要求: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放眼长远,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分类治村;重点示范,整治突破;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整体推进,务求实效。抓好三个整合:资源、资金、政策的结合.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主导与主体的关系,试点与扩面的关系,有形与无形的关系,阶段性与长期性的关系。把握四个方面:整体编制的科学性,规划确定的民主性,规划实施的可行性,执行规划的严肃性。总之,全面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切实落实好规划编制的各项保障措施,各级干部要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以强有力的领导保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打好规划编制的第一仗。
    通过这次培训,学员们系统学习了村庄规划文本、图纸、编制方法,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方法,村庄整治规划方法等知识,掌握了村庄规划的方法和要领;明确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和重点,新农村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要素、方法及职责,加深了对新农村建设产业规划的认识。培训结束后,对参训学员进行了考试,参训学员考试全部合格,城建部门对考试合格学员颁发了证书。这次培训推动了我市示范村和整治村的规划工作,收到了预期效果,保证了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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