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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农业委员会蔬菜(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要点

2014-03-27 17:09

各县市区农委蔬菜办(站)、蔬菜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蔬菜(食用菌)质量安全管理,防止蔬菜(食用菌)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蔬菜(食用菌)安全生产提出如下技术要点:
    一、 生产环境
    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远离造成污染的工矿企业以及垃圾场、医院和生活区,蔬菜基地距主干公路40m以外。  
    2、不能选择土壤重金属背景值高的地区及土壤、以及水源有关的地方病高发区作为蔬菜生产基地。  
    3、蔬菜灌溉及清洁用水必须符合水质标准,不能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被污染的水浇灌蔬菜。  
    4、保持蔬菜田园清洁,在灌溉过程中做到灌排分渠,不能串灌。  
    二、农药使用     
    蔬菜(食用菌)基地农药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农药防治蔬菜病虫害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关于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确保人民食用安全的通知》的规定。在蔬菜上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按照《蔬菜生产禁用农药》规定执行;其它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必须按照《农药及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浓度和安全间隔期》规定执行。  
    2、蔬菜上施用农药应选择在苗期和生长前期、中期,后期控制施用或不施用。施药后,要达到安全间隔期才能采收、销售和食用。   
    3、大力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并注意交替使用不同类型的农药。  
  三、蔬菜病虫害防治
    防治蔬菜病虫害时,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培育和选用抗耐病虫优良品种,通过培育壮苗,合理使用各种调节生长技术,充分发挥生产地生态的自然控制因素的作用,增加蔬菜作物对有害生物的抵抗能力。有害生物防治应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尽量采用生物、物理、生态防治等有效的非化学防治手段。如需使用化学农药时,应采用高效、安全的化学农药,严格执行GB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GB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标准,不得超出其使用范围。
    蔬菜病虫害防治措施为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
    (一)农业防治
    不从疫区引种。通过选用抗(耐)病虫品种,加强栽培管理,建立间作、轮作制度合理布局茬口,提倡水旱轮作和反季节栽培等措施。
    1、因地制宜选用优质高产、抗(耐)病虫品种。采用抗性嫁接育苗。
    2、种子处理和苗床消毒。播种前采用温汤水浸种消毒,或药剂拌种等。苗床可在高温季节利用太阳曝晒或药剂进行土壤消毒。
    3、适时播种,培育壮苗。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蔬菜品种特性,选择适宜的播期,采用温室育苗,营养钵育苗,移栽前进行炼苗,增强抗病力。
    4、精心管理,改善耕地生态环境。根据不同作物合理密植。保护地蔬菜应控制好温、湿度,适时中耕除草,合理肥水管理,适时采收。
    5、清洁田园。生产过程中要及时摘除重病株、病枝、残病叶及病果,带出田外深埋或烧毁,减少传播源。采收后及时清除废弃地膜、秸秆、病株及残病叶,并集中处理。
    (二)物理防治
    1、利用病虫对颜色的趋性进行诱杀。田间悬挂色纸(板)可防治蚜虫、粉虱、斑潜蝇、蓟马等害虫。
    2、利用地膜、色膜、药膜、防虫网等各种功能膜防病、驱虫、除草。
    3、利用害虫对某些物质的趋性诱杀,用糖醋液、性信息素、杨树枝等诱杀害虫。
    4、利用害虫趋光性诱杀。用白炽灯、黑光灯、高压汞灯、频振式诱虫灯等诱杀害虫。
    5、利用热能进行防治。晒种、温汤浸种等高温处理种子,高温灭杀土壤中的病虫,高温闷棚抑制病情。
    (三)生物防治
    1、保护和利用瓢虫、草蛉、食蚜蝇、猎蝽、蜘蛛等捕食性天敌和赤眼蜂、丽蚜小蜂等寄生性天敌。
    2.利用微生物农药,苏云金杆菌(Bt)等细菌;蚜霉菌、白僵菌、绿僵菌等真菌;昆虫病毒;微孢子虫等原生动物。颉抗微生物(5406菌肥、木霉素等)、病原物的寄生物、非生物诱导抗性、以及农用抗生素(阿维菌素、井岗霉素、多抗霉素、农抗菌素120、武夷霉素、农用链霉素等),抗菌剂(401、402)等微生物农药防治病虫。
    3、利用黎芦碱醇溶液、苦参素、苦楝素、烟碱、双素碱、鱼藤根、除虫菊素、双素碱等植物源农药防治多种害虫。
    (四)化学防治
    1、合理选用农药。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实际对症用药,因防治对象、农药性能以及抗性程度不同而选择合适的农药品种,能挑治的不普治,根据防治指标适期防治,选用合理的施药器械和施药方法,尽量减少农药使用次数和用药量,减少对农作物和环境污染。
    2、不得使用禁用农药。有限度地使用部分高效低毒的化学农药,其选用品种,使用次数,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应执行GB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准则》、GB/T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及本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3、优先使用植物源、微生物源和昆虫生长调节剂,有限量合理使用矿物源农药。
    四、肥料  
    蔬菜生产肥料使用应注意下列要求:  
    1、蔬菜栽培应以有机肥为主,氮、磷、钾及微肥配合使用,特别是蔬菜生长中后期,要使用无公害蔬菜专用复合肥、有机肥和其它有机或无机多元复合肥,不能单一过量或偏施氮肥。  
    2、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垃圾肥或粪肥栽培蔬菜,粪肥要经过腐熟热处理才能使用。(一般秋季沤制10天以上,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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