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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厅 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农产品采样及制样工作的通知

2018-04-08 15:03 来源: 长治市农业能源环保监测站

各相关市、县农委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神,2018年底前,查明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根据《山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农用地)》(晋环土壤〔2017〕162号),我厅承担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及制备等工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时间紧、任务重,省厅编制了《山西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采样及制样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及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农用地详查农产品采样及制样工作。
  附件:山西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采样及制样实施方案
  

   

                                                                                                          山西省农业厅
                                                                                                         2018年3月30日
  

  

山西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采样及制样实施方案
  

   农产品样品采集工作是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农产品采样及制样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按照《山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农用地)》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为了掌握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在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区域内的小麦主产区布设农产品协同采样点位,开展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的协同调查,初步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二)任务
  从全省的土壤详查网格中,筛选出全省小麦产区可采集的小麦点位网格,按每1000m*1000m网格布设1个小麦产品采样点位,开展土壤与小麦样品协同监测。小麦采样点位与对应表层土壤点位保持一致。
  本次农产品样品采集全部为小麦产品,在2018年小麦成熟后收割前完成小麦样品的采集工作,在采样后的两个月内完成样品制备工作。小麦采样时间集中在2018年5月下旬-6月中旬,约30天。全省共布设小麦采样点位2687个,涉及临汾、运城、晋中、长治、晋城、吕梁等6个市26个县(市、区)。
  表1   各市小麦采样点位分布表
  序号 项目市 点位数量 采样县数量 分布区域
  1 临汾市 1339 9 侯马、尧都、曲沃、洪洞、襄汾、浮山、翼城、汾西、乡宁
  2 运城市 1174 11 闻喜、绛县、河津、稷山、临猗、芮城、新绛、夏县、盐湖、永济、垣曲
  3 晋中市 86 1 介休
  4 长治市 48 1 潞城
  5 晋城市 21 2 泽州、阳城
  6 吕梁市 19 2 汾阳、柳林
  合计 2687 26
  二、样品的采集
  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以下简称“省站”)通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信息管理系统,为各县采样队分配任务,统一协调各采样队的采样进度。每个县为一个采样队,承担本区域的小麦样品采集工作。
  本次详查中,农产品样品采集必须严格按照《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332号)执行。
  (一)采样前准备
  采样前,各县采样队按要求制定采样计划,完成人员配备、工具及设备购买、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自行购置手持终端、小型脱粒机、样品袋、采样工具及野外防护用品等。
  1、组织准备
  各县根据采样个数再进行分组,每个采样小组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包括1名组长和2名技术人员,参加过省级以上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相关技术培训。采样小组组长负责现场记录和质量审核,1名技术人员负责在手持终端进行信息的填报,1名技术人员负责采集样品。每个采样小组配备一台手持终端(带便携式打印机)。
  2、技术准备
  为了使采样工作能顺利进行,采样前应进行以下技术准备:
  (1)明确调查范围和任务,掌握布点原则和点位分布图件,包括行政区划、样点位置等信息。
  (2)获取交通、土壤类型、1:50000地形等图件。
  (3)收集采样点的农产品种植模式、地形、土地利用方式、灌溉、周边污染源分布、农药和肥料使用等基本情况。
  (4)全球定位设备(GPS)校准、手持终端和便携式蓝牙打印机调试。
  3、物资准备
  农产品样品采集所需物资包括:工具类、器具类、文具类、防护用品以及采样车辆等(表2)。
  表2  小麦样品采集及脱粒所需物资清单
  (1)工具类:不锈钢剪刀、不锈钢切刀、镰刀等。
  (2)器具类:全球定位设备(GPS)、手持终端、便携式蓝牙打印机、样品标签打印纸、便携式手提秤、盛样用搪瓷盘或木盘、小型脱粒机、木滚、硬质木搓板、无色聚乙烯薄膜、电子天平、样品袋(布袋、塑料袋)、运输箱(整理箱)等。
  (3)文具类:农产品样品标签(人工填写)、点位编号列表、采样现场记录表、铅笔、签字笔、资料夹等。
  (4)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雨具、常用药品(防蚊虫等咬伤)、口罩等。
  (5)运输工具:采样用车辆及车载冷藏箱。
  (二)农产品样品采集
  1、采样点确认
  采样人员通过手持终端接收采样任务后,通过精确定位,确定采样记录的点位坐标信息(经纬度)。采样人员到达目标点位后,必须观察其是否符合农产品采样的代表性要求,在允许范围内优选采样点陡坡地、低洼积水地、住宅、道路、沟渠、粪坑等附近不宜设采样点。经踏勘后,确实无法再计划点位采集小麦样品的,可就近调整种植有小麦的农用地,不得减少小麦采样点位数量。农产品点位调整须由各县采样小组上报批转后方可调整,表层土壤样品先行采集完成后采集小麦的,采样小组应根据手持终端土壤采样时的照片信息,确认周边景观和土壤采样点位置,原则上应在土壤采样点附近采集农产品,位移距离不得超过20m。
  2、采样方法
  小麦采集混合样品。现场确定计划采样点位后,划定采样区域,一般为20m×20m(丘陵、山地可略少),按对角线、棋盘式法、蛇形法、梅花点法等方法多点取样,每点双行,每行0.2m,全部采集该面积上同一主栽品种的麦穗,至少5点分点混合成样。每个分样点采集量基本一致,混合后按四分法缩分为一个样品,小麦采样量要求为1500g(麦粒干重样)。需要采集密码平行样的样点,采集总量为2000g。全省小麦采样点位中,需要采集密码平行样的小麦质控样点有64个。
  在小麦收获时采集小麦产品,应避开雨天等不利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应避开病虫害和其他处于特殊状态下的植株(如刚喷施农药的植株等)。不得使用可能对农产品样品造成污染的工具采集样品。
  3、采样记录
  采样小组人员持采样手持智能终端,现场执行导航、定位、接受采样任务指令,确认采样点位后,在手持终端上现场录入、保存、上传采集信息,包括农产品样品信息、实际采样经纬度、采样现场照片等,并采用手持终端连接的蓝牙打印机现场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样品标签,每份样品打印2份样品标签。采样小组返回驻地后应备份并打印当天采集样品的现场记录表(见附表1),经采样人员签字后留存。
  因故不能正常使用采样手持终端时,应采用GPS定位,记录实际采样点经纬度,填写纸质现场记录表和样品标签,并拍摄采样数码相片(4张-6张),相关数据应及时录入手持终端。在进行农产品样品采集时,要收集采样点的农产品种植模式、土壤类型、土地利用方式、施肥、农药施用以及周边污染源等基本情况。
  表3 农产品样品标签
  样品编号:
  采样地点: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
  经纬度( °):东经:     北纬:
  农产品种类:  □水稻   □小麦   □蔬菜   □其他:_____
  采样人员: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每个样品需采用内外两张标签,具体要求如下:小麦样品先装入布袋,在布袋封口处系上1份样品标签,再将装有小麦样品的布袋放入塑料袋,在带外粘贴或系上另外1份样品标签。
  4、样品脱粒
  由各县采样小组对农产品样品进行初步制备。各县采样小组采样完成后,将样品带回初制室内进行样品的晾晒及脱粒工作。初制室内应安装视频监控,确保全方位、无死角。影像资料应满足90天原始影像数据的存储和查看。
  首先,将采集的小麦样品进行风干,然后,用小型脱粒机进行脱粒、反复混合均匀。脱粒的小麦样品全部装入样品袋,用天平称重,确保小麦样品达到所需量,重新贴好原标签。然后,对样品进行装箱,标注“详查农产品样品”字样,同时标明县名、样品数量。最后,运送至农产品样品制备中心。
  样品风干、脱粒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定期检查样品标签、严防样品标签模糊不清或丢失。
  三、样品的流转
  样品流转包括样品采集完成后从野外采样现场进入脱粒场所、采样人员将样品流转到农产品样品制备中心、制样人员样品制备完成后流转进入农产品样品流转中心、二次编码进入检测实验室等各环节。
  1、装运前核对
  采样小组、脱粒场所、农产品样品制备中心、农产品样品流转中心应制定核对负责人,在装运现场利用手持终端对样品逐一核对,并在装运记录表上签字;重点检查样品标签、样品重量、样品数量、样品包装袋、保存温度、样品目的地、样品应送达时限等,如有缺项、漏项和错误,应及时补齐、修正后方可装运。农产品样品装运记录表见附表2。
  各县采样负责人及农产品样品制备中心负责人必须制定样品流转计划,严格执行计划表的时间要求和样品份数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场所。样品流转运输必须保证样品安全和及时送达。
  农产品样品制备中心负责人在样品送达流转中心前,应提前半天与流转中心度责任联系,确定送样时间,由流转中心负责人安排人员接收样品。
  2、样品交接
  农产品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后,交样人和收样人均需清点核实样品,利用手持终端扫码确认收样,记录交接信息,打印交接记录表,双方签字后各自留存1份。农产品样品记录表见附表3。
  四、样品的制备
  本次农用地详查工作中,农产品制样中心设在省农业种子总站(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35号),由省农村新能源技术推广站承担。
  农产品样品制备过程执行《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一)制样场地
  风干室应通风良好、整洁、无易挥发性化学物质,并避免阳光直射;制样室应通风良好,每个制样工位应做适当隔离;制样室内应安装视频监控,确保全方位、无死角。影像资料应满足90天原始影像数据的存储和查看。
  (二)制样工具及容器
  (1)样品架、操作工作台及视频监控设备。
  (2)盛样用搪瓷盘、木滚、硬质木搓板、干纱布、无色聚乙烯薄膜等。
  (3)磨碎风干样用研磨机及配套材料等。
  (4)筛网孔径为0.25-0.4mm的尼龙筛。
  (5)具塞无色聚乙烯塑料袋(自封口塑料袋)或牛皮纸袋,规格视样品量而定。应避免使用含有待测组分或对测试有干扰的材料制成的样品瓶或样品袋盛装样品。
  (6)电子天平、样品制备手持终端、便携式蓝牙打印机、样品标签打印纸、原始记录表。
  (三)样品制备手持终端的使用
  样品制备人员通过手持终端查询样品信息、扫描样品标签二维码接受送达样品后分类存放;扫描样品标签二维码对样品进行初步制备,采样手持终端配套蓝牙打印机打印制备分装样品标签;扫描样品标签二维码流转样品。
  (四)样品缩分
  小麦样品流转进入农产品样品制备中心后,首先采用四分法进行缩分至所需量。将已脱粒的小麦样品反复混合均匀,铺成一圆形,过中心线画十字线,把圆分为四等分,取对角线两等份,如此继续缩分至所需数量为止。经缩分后的小麦样品应分装送检样品、入库样品与留存备用样品。送检样品按要求细磨后测试,留存备用样品在农产品流转中心保存备用。留存备用样品在流转中心保存备用。送检样品1份(细磨后250g)、国家样品库样品1份(250g)和流转中心留存备用样品1份(250g)。小麦样品分装后,送检样品与留存备用样品均流转进入农产品样品流转中心。
  (五)测试样品制备
  送检样品按要求细磨后测试。首先用干纱布擦净小麦样品上的泥尘等附着物,然后将小麦干样置于研磨机(或玛瑙碎样机、石磨、不锈钢磨)进行手工或机械研磨,使样品全部通过尼龙筛(筛网孔径0.25-0.4mm),混合均匀成待测样品。送检样品制备完成后分装成1份,每份农产品样品制备量为250g,需制备农产品密码平行样的样品要另外制备2份送检样品(各250g),3份制备好的送检样品分装后集中放入同一包装袋内流转。样品制备过程应确保每份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全省2687个农产品样品,共制备送检样品数2879个。
  样品制备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定期检查样品标签、严防样品标签模糊不清或丢失。
  五、样品保存
  农产品样品制备中心有关人员将送检样品1份(细磨后250g)和留存备用样品1份(脱粒后250g)统一送至农产品样品流转中心进行保存。农产品样品流转中心应短期保存送检样品、入库样品和留存备用样品,样品需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无污染处。
  流转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手持终端查询样品信息,扫描样品标签二维码接收送达样品,新建送检样品样包,按照质控技术要求对送检样品按照不大于50份一批安排实验室内密码平行样、实验室间密码平行样和统一监控样各1份,打印送检样品二次编码标签和样包标签。扫描样包标签二维码流转样品,对手持终端农产品样品流转状态信息进行更新。
  五、工作计划
  表3 进度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备注
  2018年3月 印发技术方案,确定样品制备中心和样品流转中心。
  2018年4月 下拨市县级资金,购置手持终端、样品研磨机、烘干机、小型脱粒机等设备。
  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小麦采样及制样技术方案、手持终端的使用。
  2018年5月 县级部门全面实施小麦采样工作。各县采样小组采样完成后,将样品带回室内进行样品的晾晒及脱粒工作。
  2018年6月 各县将脱粒的小麦样品运送到农产品制样中心(省农业种子总站)进行样品的制备工作。
  2018年7月-8月 样品制备完成后,运送到农产品样品流转中心。样品流转中心根据国家要求加入密码平行样和统一监控样,对制备好的样品进行二次编码,二次编码生成后测试样品流转进入检测实验室。
  六、质量控制与监督检查
  (一)质量控制要求
  省站成立农产品采集和制备工作省级质控组,负责全省农产品采样和初步制备的质量控制。主要负责对全省农产品采样和制样工作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和文件资料检查,负责制订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落实采样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指导相关市县开展质量控制、监督检查。
  各县成立小麦采样队,确定一名专职的采样质量监督员,负责本行政区内农产品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工作。为保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工作质量,对相关人员实行培训上岗,专项任务专人负责。开展采样现场检查要求达到工作量的5%,开展采样文件资料检查要求达到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量的10%。市县农产品采样小组指定一名兼职质量检查员,负责对本小组采样工作进行自检,开展自检要求达到100%。
  (二)监督检查内容
  1、采样现场考核。考核采样人员是否能正确使用采样工具,掌握采样技术规定及质量控制要求,清楚小麦样品的采样方式、样品重量、样品编码规则、样品运输和保存条件等技术要求,是否能够正确使用GPS定位以及手持采样终端等。
  2、制样场所质量管理。样品风干室、制备室环境需满足要求,除尘设备正常运转,场地清扫干净;制样工具需准备齐全、保持完好,分装容器材质规格应满足技术要求,磨样设备要正常运转且定期维护;制样工具和器皿应在每次样品制备完成后及时清洁干净。
  3、样品质量监督检查,包括样品制备自检和样品制备监督。
  样品制备自检是指样品制备人员在样品制备过程中,对样品状态、工作环境及制备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样品袋是否完好无破损、经处理样品重量的是否满足要求,标签字迹是否清晰、样品编号与样品袋编号是否一一对应等。
  样品制备监督检查是指由质控人员对样品制备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性监督检查。要按质量检查要求培训质量监督员,对整个制样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可通过查看制样过程录像或在线监控录像进行远程监督检查。
  制样结果检查内容包括:
  1、样品制备操作现场检查:样品风干、研磨、过筛、混匀、分装等操作是保证样品代表性的关键操作步骤,需对相关操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样品标签、样品筛、研磨机等工作和设备需维护完好,制备间需干净整洁。
  2、样品重量检查:检查样品重量是否满足需求。
  3、样品粒径检查:样品粒径检查应在样品制备完成后,随机抽取任一样品的10%,按照规定的筛号过筛,并填写检查记录表。过筛后的样品原则上不得放回原样品袋中。
  4、样品制备原始记录检查:样品制备的全过程,应随时填写农产品样品制备原始记录表(附表4),填写应认真、情况真实、称量准确,不允许事后补记。制样完成后,制样原始记录和分析原始记录一同归档保存,以便核查。
  七、实施保障
  (一)组织实施
  “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采样和制样工作”由省站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制定全省实施方案和采样计划,开展全省技术培训,组织完成样品初步制备及质量控制,对农产品样品采集和初步制备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检查,编写《农产品样品采集和初步制备工作质量控制报告》。各市农业部门负责制定本市采样实施方案和采样计划,参加技术培训,开展质量控制,组织各项目县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样工作。
  各项目县农业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及要求,制定农产品采样方案和采样计划,成立专门采样队伍,配备采样设备,选派技术骨干参加上级培训,收集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及数据填报,采集农产品样品并脱粒,安全运送到农产品样品制备中心。
  (二)人员保障
  全省成立“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采样和制样工作”领导组、采样组、制备组和质控组。
  1、领导组,组长由省站站长杨光辉担任,成员包括省站环保科科长赵少婷,6个市农业环保站站长及26个县农业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农产品样品采集和制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2、采样组,组长由省站环保科李建敏担任,成员包括省站田旭、张学治及26个县农业环保站负责人。主要负责对采样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各县农业环保负责人为本县采样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样品采集流转工作。采样负责人要求参加过国家及省级以上的采样培训。根据任务量每个县组建1-8个采样小组,26个县成立60个左右采样小组,每个采样小组由3人组成,全省采样队伍预计总人数为180人。
  3、制样组,组长由省农村新能源技术推广站站长刘佑利担任,副组长由省农村新能源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李晋文担任,成员包括温建卉、史亚坤等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小麦样品的制备工作。
  4、质控组,组长由省站环保科科长赵少婷担任,副组长由省站李建敏担任,成员包括省站杜宇、韩艳妮及6个市环保站站长及各县质控监督员。市县级各确定确定一名专职采样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本区域采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三)人员培训
  积极参加国家及省里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采样队伍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省、市组织培训的方式,对全省农产品采集和初步制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每个采样小组至少有1名参加省级以上培训,在项目任务未完成之前不得变动工作岗位。
  (四)保密管理
  参与本次详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资料需由专人管理。涉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资料,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或复制,不得公开公布、传播、散布或公开发表,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山西省农业厅                             
                                                                                          2018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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