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面公开公示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按照长治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长财农[2025]68号),安排省级资金30833万元,其中非资金直管县共计下拨1850万元,涉及我市壶关县、平顺县、武乡县、沁县、黎城县、沁源县、长子县、上党区、潞城区、襄垣县十个县区。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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